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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平海2饭店河豚被没收销毁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平海2饭店河豚被没收销毁
作者:余雪棠    文章来源:惠州新闻网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6-17    

    本报讯 (记者余雪棠 通讯员何小红 尹毅强)虽然国家明令禁止河豚流入市场销售,但仍有少数经营者见利忘义,在市场上或暗地里销售有毒河豚。日前,惠东县工商局平海工商所执法人员在2家饭店发现了河豚,并予以没收销毁。


    在平海镇某路边的一家饭店,执法人员在厨房内冰箱里发现一盘河豚鱼肉,依法当场予以没收销毁,并责令该饭店负责人签下保证书,不得再经营河豚鱼等有毒食品。随后,执法人员还在另一家饭店也发现了河豚鱼。此次行动共检查饮食业个体户16户,销毁河豚1公斤。由于近几年其他地方已有数起食用河豚中毒事件发生,市海洋与渔业局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邓炳云提醒市民,千万不能食用河豚鱼。河豚鱼的内脏、鱼皮、生殖腺及血液都有剧毒,且毒素较稳定,很难被破坏。而5月份是河豚鱼毒性较强的高危期,食用中毒后会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呼吸困难或者昏迷等症状,抢救不及时,可能导致死亡。

 

发表时间:2007-05-11 11:31:00

文章录入:枯毛    责任编辑:枯毛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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